职工医保住院保障待遇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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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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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付标准及支付比例:二级医院起付标准400元,在职报销比例为88%,退休人员报销再提高2%;参保患者在一个年度内发生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金360元;多次住院的执行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
2.年度封顶线:职工医疗保险每人/年最高报销40万元。其中医保基金/年最高10万元,超过10万元进入大病互助,大病互助最高/年30万元。
3.慢性肾功能衰竭腹膜透析和血液透析、恶性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后抗排异、白血病患者,因同一病种在同一医院住院的,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计一次起付线。
4.特殊耗材费:按规定在我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特殊材料费,参保人员个人先行自付20%,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比例报销,其中使用进口特殊材料的,个人先行自付40%,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比例报销。
5.院前检查:参保人员经门诊检查需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7天内与治疗该疾病有关的合规检查费,由统筹基金支付70%;门诊紧急抢救:符合规定的门诊紧急抢救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70% 。
6.生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