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中医特色门诊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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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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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保人员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使用中医适宜技术治疗中医门诊病种产生的诊疗服务费纳入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不设起付线。

2.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负担70%,个人承担 30%;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负担60%,个人承担40%。

3.设置年度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单次支付不超过年度最高限额的50%,超过限额部分由参保人承担。中医门诊病种医保支付金额纳入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

4.中医适宜技术项目应从 《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项目中选择。

5.参保患者结算流程:中医老年病科门诊就诊(必须实名制)—开具门诊病历、治疗单—门诊收费1、2、3号窗口报销结算—相关科室治疗。


中医门诊病种及医保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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